2007年6月22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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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门县检察院依法实施民事督促起诉
3000万元土地出让金追缴入库
陈东

  本报讯  6月18日,在三门县检察院督促起诉和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催讨下,万国地产有限公司将拖欠的3000万元土地出让金如数上交国库。这是该县检察院试行民事督促起诉制度以来首次成功办结的案例。
  2007年4月2日,万国公司通过公开竞拍形式以总价10010万元取得三门县城西山2-F地块7984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。5月4日,该公司与三门县国土资源局签订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,约定在2007年5月30日前支付二期土地出让金3000万元。合同签订后,万国公司因种种原因一直未缴纳土地出让金。
  三门检察院在审查由三门国土资源局报送备案的2007年度全县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获悉该情况后,通过调查摸底,认为万国公司完全具备偿付能力,但在约定付款最后期限超过后,仍拖欠出让金,国有资产面临流失危险。2007年5月30日,该院向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发出《督促起诉意见书》,明确指出该局作为国土资源管理者,对国土资源的收益负有保值增值的义务,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向万国公司催缴土地出让金。意见书还督促该局尽快向法院起诉,以免国有资产流失。
  三门国土局收到《督促起诉意见书》后高度重视,认真采纳检察院意见,在决定起诉前先行向万国公司发出催缴通知书,要求该公司立即缴纳3000万元出让金。而检察机关在《督促起诉意见书》发出后,密切关注该案的动态,全程跟踪监督欠款催讨进展。后经多方协调,万国公司于6月18日将所欠出让金全部缴清,可能流失的3000万元国有资产被成功追回。